承德永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某某工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冀0826执86号
申请执行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怡顺小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26681365266Y,法定代表人:边永成,职务:总经理。
被执行人:****工贸有限公司,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宁丰路乙19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26109201615P,法定代表人:付振西,职务:经理。
关于申请执行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工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丰宁满族自治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冀0826民初425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工贸有限公司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四条,现裁定如下:
丰宁满族自治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冀0826民初4250号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本案予以结案。
若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审判员  张伟宁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书记员  陈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