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华贵科技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日照华贵科技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山东岚桥地产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102执保169号

申请人日照华贵科技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岚桥地产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0日作出的(2021)鲁1102财保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被申请人山东岚桥地产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日照市分行营业部1616020829249169xxx账号的存款52万元予以冻结。

二、将被申请人山东岚桥地产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日照分行营业部37001718808050000xxx账号的存款5万元予以冻结。

三、将被申请人山东岚桥地产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日照市分行15×××72账号的存款5万元予以冻结,保全标的额为62万元。

在执行实施过程中,本院已向工行日照市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送达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已查封。

至此,本案法律文书确定的保全事项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2021)鲁1102执保169号一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