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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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602执4948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浙0602民初4527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8月30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绍兴恒威塔式起重机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兴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强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1714111+17531+15268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1714111元,执行费17531元,诉讼费15268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