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城关镇建筑公司

***、房县城关镇建筑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房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鄂0325执786号
***、房县城关镇建筑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房县城关镇建筑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鄂民三终2013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房县城关镇建筑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工伤保险待遇149850元。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房县城关镇建筑公司已支付申请执行人***工伤保险待遇149850元。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鄂民三终201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已得到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