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锦帅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平阳盛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锦帅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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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782执恢842号
平阳盛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锦帅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浙江松茂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应方亮、***、应美珍、应劲松: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平阳盛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浙江锦帅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浙江松茂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应方亮、***、应美珍、应劲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初执案号:(2019)浙0782执13097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平阳盛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收到被执行人浙江锦帅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浙江松茂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应方亮、***、应美珍、应劲松支付的全部执行款。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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