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荣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7504执保17号
***(申请人)、安徽荣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安徽荣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保一案,申请人***申请保全标的共计6000XX.XX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在第三人中铁九局蒲烟高速01项目部冻结被申请人安徽荣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6000XX.XX元。至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1)吉7504财保7号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