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易门六街安泰建筑有限公司

某某与被上诉人云南易门六街安泰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云04民终552号 本院于2021年5月26日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云南易门六街安泰建筑有限公司、易门县浦贝彝族乡阿姑村民委员会、易门县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1)云04民终552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1)云04民终552号民事判决书中第六页第十五、十六行“(2020)云0425民初1229号民事判决”补正为“(2020)云0425民初1230号民事判决”。 审判长  业宁州 审判员  *** 审判员  段 娟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王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