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保全人青海甘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青海华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快驴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青0122执保42号 申请保全人:青海甘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青海华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青海快驴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男,汉族。 申请保全人青海甘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青海华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快驴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据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青0122民初1685号、(2022)青0122民初168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于2022年4月27日进行保全。本院已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完成相应保全,其中(2022)青0122民初168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中不动产因无具体产权号,委托法院无法进行查封。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