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牟定顺达建业有限公司

**与***、云南永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牟定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8)云2323民初80号
原告**与被告***、云南永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牟定顺达建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26日立案。原告**于2018年2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因与被告达成协议而向本院提出的撤诉申请,系其对权利的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应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诉讼费4259元,由原告承担(已付)。
审判员  罗光俊
书记员  李红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