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新材料有限公司、眉山苏宁采购有限公司等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有关案件、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1012执1416号
江***新材料有限公司、眉山苏宁采购有限公司、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迈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眉山苏宁采购有限公司、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迈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已执行到位被执行人眉山苏宁采购有限公司执行款521194.4元及执行费7475元。
为此,申请执行人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的(2021)苏1012民初6654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