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118执4282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广州市长运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的执行依据是(2022)粤0118民初13民事判决,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34429.7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共855863.18元,其中本案标的834429.70元,本案执行费10744.00元,受理费6169.48元,诉讼保全费4520.00元。至此,本院受理的广州市长运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作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