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鄂2801执3462号
申请执行人:***,女,1980年4月25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建始县人,住建始县。
被执行人:*****建筑安装装璜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建始县业州镇大北门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2261635160XH。
法定代表人:陈韬,该公司董事长。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建筑安装装璜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撤回执行申请并同意本院(2020)鄂2801执3462号案件以终结方式结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0)鄂2801执346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伍伟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谭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