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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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603执5406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0603民初11806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10月18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绍兴市*****街道栅溪村民委员会与被执行人云南******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 57416元,诉讼费1285元,执行费761.24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