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曲靖惠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曲靖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曲靖市金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云0302执恢216号
曲靖惠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曲靖惠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曲靖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曲靖市金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5125984.38元、执行费53030.00元。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0月14日达成协议:由被执行人曲靖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曲靖市金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前清偿该笔贷款。申请执行人曲靖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上述偿还方式,因双方长期和解履行,现依法终结本案执行,如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本院提起诉讼。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