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暨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因存在不遵守作业时限规定,未取得证明擅自在夜间连续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的违法行为,依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被罚款人民币贰万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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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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