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1482执保376号
***禹建材有限公司与***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光华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鲁1482民初2283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移送执行保全立案。现已按裁定书及移送要求,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查询,并冻结了被执行人***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3549.82元,冻结期限为一年。本案未能查询到足额银行存款,保全事项未能全部实施完毕,本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