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河南省金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商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豫1623执保89号
***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关于***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河南省金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要求对河南省金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保全,本院于2023年1月17日立案。2023年1月18日对被申请人河南省金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商银行的帐户存款予以冻结,期限一年。如需**,在保全期限届满之日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申请。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