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润泰混凝土有限公司、河南锦路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执行局回复(函)
(2024)青2321执保17号
院立案庭:
本院保全的申请保全人黄南润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河南锦路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3月29日立案,保全标的为1186955.4元。本院执行局该案保全查询如下:
一、根据(2024)青2321财保8号民事裁定书内容,本院执行局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分行经查询,被保全人河南锦路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名下账号×××有误;
二、经查询,提供账号×××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分行联行号。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