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6)云0114执536号
申请执行人昆明百代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关兴路***号中成花园*****层****号。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29210025-6。
被执行人**,男,汉族,1983年6月3日出生,住昆明市经开区。
关于申请执行人昆明百代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9日作出的(2015)呈民初字第29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应偿还申请执行人案款人民币10391.00元。被执行人到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5月1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案款10391.00元现暂不具备执行条件。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规定,裁定如下: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2016)云0114执536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恢复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