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众英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亚华电缆有限公司与河南众英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豫0102民初6790号
原告郑州亚华电缆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众英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2日立案。原告郑州亚华电缆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郑州亚华电缆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郑州亚华电缆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史艺娜
书记员  卢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