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众英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众英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304执恢25号
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众英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众英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法释[2020]21号修改)
64.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6)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