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淼昂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润某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渝0109财保48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广州淼昂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之二1610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058903667H。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市祥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市桥东区经济开发区胜利南路21号**家园14号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1576777744Q。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70987XW。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北京中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怀柔***经济开发***路33号院1号楼103室、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楼3层2**3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691665465U。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北京市合利看丹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看**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501402996。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唐山市丰润区金玥铭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东道6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106311200X0。
法定代表人:***。
被保全人:****水泥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龙须门镇骆驼厂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27688218525Y。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河南蓝天防腐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蒲东长城大道东段93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28788091488F。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重庆晟悦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街道人民村15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MA61DKXM4U。
法定代表人:***。
广州淼昂贸易有限公司诉***市祥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合利看丹混凝土有限公司、唐山市丰润区金玥铭商贸有限公司、****水泥有限公司、河南蓝天防腐安装有限公司、重庆晟悦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请求保全被申请人价值100000元的财产。本院作出(2022)渝0109执保484号执行裁定书,冻结了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现广州淼昂贸易有限公司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本院经审查认为,广州淼昂贸易有限公司的解除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广州淼昂贸易有限公司的解除保全申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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