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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世纪加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07)甬鄞执字第456号 ***: 关于申请执行人宁波永凯钢具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加工合同纠纷一案,通过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全部执行款333898.2元,执行费4616元。其余执行请求及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利息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7)甬鄞民二初字第1121号民事判决书[即执行案号:(2018)浙0212执680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