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浙0211执恢127号
宁波泰利金安经贸有限公司、浙江汇鑫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市润基置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镇海石化海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波泰利金安经贸有限公司、浙江汇鑫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市润基置业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2017)浙0211民初3002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4年4月3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宁波泰利金安经贸有限公司、浙江汇鑫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市润基置业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4)浙0211执恢127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