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1102执3078号
替科斯科技集团丽水流体设备有限公司、河南省蒲新防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以(2022)浙1102执3078号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替科斯科技集团丽水流体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省蒲新防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执行到位171988元,现本案已执行完毕。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