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与***、***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豫1729民初4625号 原告:**,男,1975年6月8日生,汉族,住河南省汝南县。 被告:***(又名***),男,1958年2月16日生,汉族,住河南省平舆县。 被告:***,男,1983年5月9日生,汉族,住河南省平舆县。 被告:驻马店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驻马店市雪松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1705860686U。 法定代表人:***。 被告:河南世际神华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新蔡县产业集聚区人民西路与工业大道交汇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29080824949Q。 法定代表人:***。 原告**诉被告***、***、驻马店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世际神华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于2020年10月01日立案受理后,原告于2021年01月0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377.37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长  *** 人民陪审员  ***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