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2019)豫1523执958号
***、***、***、新县翔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新县翔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15民终534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9年5月22日立案执行。
本院开展执行工作后,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于2019年7月19日向申请人结清了案款。(2018)豫15民终5342号民事判决案件执行完毕,本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