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1302执4590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63年2月4日出生,住址:湖南省新化县冲口镇。
被执行人:济源市东城建安有限公司,住址:济源市。
关于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济源市东城建安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依据生效的惠仲劳人仲案字[2019]1559号仲裁调解书,被执行人济源市东城建安有限公司应向申请执行人***返还案件款本金200000元、执行费2900元,被执行人济源市东城建安有限公司已履行上述款项。现本院依法通知双方惠仲劳人仲案字[2019]1559号仲裁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