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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万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某某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会理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6)川3402执343号 某有限公司某分公司、黑某: 关于某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与黑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某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黑龙江省哈尔滨国信公证处作出的(2025)黑哈国证执字第8775号执行证书于2026年1月2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申请案款标的人民币5388.95元。此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自行联系申请人支付案款5388.95元至申请人某有限公司某分公司,某有限公司某分公司已确认收到所有款项。现黑龙江省哈尔滨国信公证处作出的(2025)黑哈国证执字第8775号执行证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就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