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科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与洛阳市科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豫0305民初4606号
原告:***,男,1969年1月2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伊川县。
被告:洛阳市科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涧**七里河老桥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男,1989年5月18日出生,汉族,洛阳市科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员工,住河南省偃师市。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洛阳市科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经本院通知,未按期足额缴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