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工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蒙砼混凝土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齐齐哈尔市工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黑0624执1211号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本院执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蒙砼混凝土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齐齐哈尔市工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对被执行人齐齐哈尔市工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进行强制扣划,被执行人齐齐哈尔市工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履行完毕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金额400623.00元(货款282910.00元,案件受理费3025.00元,执行费4681.00元,违约金13773.00元,律师费19000.00元,迟延履行利息77234.00元),申请执行人已全额收到执行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