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黑0108执恢55号
申请执行人黑龙江融德建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哈尔滨电表仪器厂(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2017)黑0108民初22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黑龙江融德建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电表仪器厂(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05874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执行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被执行人哈尔滨电表仪器厂(集团)有限公司已给付申请执行人黑龙江融德建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200000元,申请执行人黑龙江融德建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放弃剩余债权及迟延履行利息。执行费2988元已由被执行人哈尔滨电表仪器厂(集团)有限公司缴纳。申请执行人黑龙江融德建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结案。至此,申请执行人黑龙江融德建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执行依据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