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307执3942号
***、河南省全能科技有限公司:
***与河南省全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生效的偃师区人民法院2021年6月30日作出的(2021)豫0381民初228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向本院出具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的结案证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