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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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482执1672号
华星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平湖泛华置业有限公司、慈溪市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华星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平湖泛华置业有限公司、慈溪市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9699283.5元,执行费为75896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浙江平湖泛华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申请执行人已受偿9616787.5元,并再受偿延期履行债务利息31000元,申请执行人放弃余款的执行。至此,本院(2022)浙0482执1672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