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海盛景拆迁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等与北京中海盛景拆迁有限责任公司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08民初12681号
原告:张宇勤,女,1954年9月18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海淀区。
原告:***,男,1963年4月7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海淀区。
两原告之共同委托代理人:董威,北京市安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1958年2月3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西城区。
被告:张颖,女,1983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海淀区。
上述被告之共同委托代理人:郜慧杰,北京市诚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中海盛景拆迁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远大园六区沿街商场7号楼主楼底商二层AB区。
法定代表人:孙新京,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剑锋,男,1977年10月9日出生,汉族,北京中海盛景拆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住北京市海淀区。
原告张宇勤、***与被告***、张颖、北京中海盛景拆迁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5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1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撤诉申请未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张宇勤、***撤诉。
审判员  汤民华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书记员  樊高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