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商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浙1002民初8123号
原告:倪仙满,男,1971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
被告:杭州商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阅城新座2幢317室。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倪仙满与被告***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88元(已减半),由原告倪仙满负担。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代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