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宁环保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某某、新疆昌宁环保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图木休克垦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兵0302执474号
**、新疆昌宁环保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之间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2年4月24日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新疆昌宁环保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文书。经查,被执行人新疆昌宁环保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有存款。2022年4月25日被执行人昌宁环保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案款131574元,迟延履行利息1151元,执行费1874元。于2022年4月26日我院依法将全部案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