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恒源门窗装饰有限公司

临沂恒源门窗装饰有限公司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7)鲁1311执1411号
本院在执行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临沂恒源门窗装饰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临沂恒源门窗装饰有限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临沂恒源门窗装饰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