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众博钢结构有限公司

青岛穆里尔电器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众博钢结构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鲁0283执2366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穆里尔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海泉路以北青龙峡路以西。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青岛众博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双元路17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572052033D。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青岛新蓝宇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铁家庄社区204国道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557710886Q。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青岛穆里尔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众博钢结构有限公司、青岛新蓝宇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4月1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并立案,申请执行标的557401.32元,现本案已执结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283民初870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