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822执242号
申请执行人:**姣,女,1959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常山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金华市润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罗埠镇15省道上章段105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730336163U。
法定代表人:***。
关于本院执行的(2023)浙0822执242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金华市润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