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路桥工程处

***、安庆市路桥工程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皖0828执恢372号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安庆市路桥工程处、袁小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岳西县人民法院(2019)皖0828民初1153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现在通知如下:

(2019)皖0828执恢372号案件已经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