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天荣祥混凝土有限公司

济南***混凝土有限公司、***清劳务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112执2882号 济南***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清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一案,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112诉前调书46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清劳务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济南***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自行过付案款697000元,本院执行到位并发还申请人案款59454元,收取执行费9765元,申请人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至2022年10月10日为止,济南***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22)鲁0112执2882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