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皖0225执2993号
申请人:安徽华星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无为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0514784778。
法定代表人:曹中年,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王能全,男,汉族,住安徽省马鞍山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华星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能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1年10月12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冻结)被执行人*能全在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民币1700000元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书记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