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宏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苏0321执3629号
申请执行人:***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21703576858Q,住所地丰县。
法定代表人:曹广华,该公司经理。
申请执行人:***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21757984785K,住所地丰县。
法定代表人:曹广华,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徐州茂升菌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21550245256B,地址丰县。
法定代表人:郭晓红,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州茂升菌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丰县人民法院(2017)苏0321民初583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中根据执行调查和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执行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徐州茂升菌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18600.00元或扣留、提取其收入9186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曾 杰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书记员 刘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