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建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因在天逸河畔1#、2#、5#、6#、9#楼及自来水泵房工程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裸露土方未有效覆盖,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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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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