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迅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中迅热电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苏0804执3026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中迅热电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91798616743E,住所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王娟。
被执行人:江苏***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4679816531P,地址淮安市淮阴区。
法定代表人:杭志林。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苏中迅热电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江苏***置业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江苏中迅热电工程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苏0804执302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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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判 长  夏 明
审 判 员  吴振宇
审 判 员  赵传豹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
法官助理  曹丁允
书 记 员  胡庆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