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光华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吴江市恒泰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与苏州光华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苏0509执4455号
文书内容 关于申请执行吴江市恒泰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与苏州光华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立案标的2014711.29元,执行费22547元,经本院立案受理后,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5月27日达成案外和解,因该和解协议约定还款周期较长,本院将终结执行,如被执行人未能如期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本院将恢复对该案的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