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通都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科卫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与重庆四通都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渝0155民初196号
原告:重庆科卫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杨正街68号2幢150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608N8B5W。
法定代表人:贾林,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重庆四通都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陈家坪朝田存118号C座12-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2028152087。
法定代表人:简莉。
被告:重庆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梁平分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梁山路广播电视大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8561602191D。
负责人:***。
被告:重庆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4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559006171B。
负责人:***。
原告重庆科卫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四通都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梁平分公司、重庆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10日立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重庆科卫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重庆科卫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提交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科卫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222.72元,减半收取2111.36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余道瑞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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