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通都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科卫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与重庆四通都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渝0155财保32号
申请保全人重庆科卫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608N8B5W。
法定代表人:贾林,该公司总经理。
被保全人重庆四通都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2028152087。
法定代表人:简莉。
申请保全人重庆科卫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重庆四通都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解除执行前财产保全一案,于2022年3月14日向本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要求解除本院作出(2022)渝0155执保35号执行裁定书中确定冻结的被保全人重庆四通都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
经审查,申请保全人重庆科卫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重庆四通都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2)渝0155民初19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申请保全人重庆科卫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院认为,申请保全人重庆科卫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申请解除原冻结的被保全人重庆四通都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保全人重庆四通都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予以解除保全。
本裁定作出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胡勤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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