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桂1026执保41号
本院受理申请人成都鑫熙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那坡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那坡县城市服务中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本院作出(2025)桂1026执保41号执行裁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那坡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那坡县支行,账户为:206331010********,期限为一年;冻结被申请人那坡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设在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那坡支行,账号为:6600000161********-000156,期限为一年;冻结被申请人那坡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设在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西幸福路小微支行,账号为:752405000000********,期限为一年;冻结被申请人那坡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设在广西那坡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为6366120101********:期限为一年;以上冻结金额以1525395.99元为限。
至此,本案保全措施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